姚荷生简介
姚荷生著作
姚荷生:(—年),江西南昌人,著名伤寒专家。姚老作为当代江西中医之泰斗,不仅学验俱丰,而且品德高尚,毕生以振兴中医为己任,矢志不渝,为弘扬中医药学,竭尽了毕生精力,堪称江西现代中医界之楷模。
导读
读者从我们提供的,经姚荷生教授系统研究整理《伤寒论》的第一个证候一太阳伤寒表实证一一就可以发现惜墨如金的仲景至少花了二十九条条文讨论此证候(见正文的)在这些条文中,仲景除了像我们的教科书那样,讨论了太阳伤寒表证的现症、病因病机和治则方药以外,还明确指出了此证的发病原因、发病机理、发病时间、主症与诊断的主要依据、此证与类似证及疑似证的鉴别要点、治疗禁忌、药物的煎煮方法与服法、护理的宜忌、用药后可能出现的反应及应对办法、太阳伤寒表证症状显现的高峰期与痊愈的时间、此证的预后与转归等等;不仅如此,仲景还在《伤寒论》的其他众多条文中论述了太阳表寒证的变化与传经。上述这些内容,不但是医生乃至医学生学习应用辨证论治时必须了解和掌握的,而且,对建立动态、变化乃至系统的中医疾病观,也是必不可少的。
经姚荷生先生系统研究、阐述和补充后,仲景是如何辨证论治的内容,才得以充分展示,并得到发展;更为可贵的是中医的可传承性和可操作性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从而为提高中医理论的系统性、提高中医的诊断水平和治疔效果,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
太阳病
太阳病,是指人体太阳经的病变。
太阳经,包括两经两腑。两经即足太阳膀胱经与手太阳小肠经;两腑即膀胱腑与小肠腑。太阳经经脉禀天之阳气最足,应天之巨阳而为人身巨阳,故太阳经脉为三阳之经,亦即太阳经具“标阳”之性。
膀胱为人体州都之官,为寒水之腑,故其性寒,加之其秉承先天之本肾脏的寒水之气,故其生理寒性甚强;小肠为传化物之腑,其秉心火之余气,性亦属火,而能传化物,泌别清浊。两腑之气相较,膀胱之气强于小肠之气:“两经一气”合化的结果,是火从水化,热从寒化,最终形成的太阳本气为“寒气”,故《内经》会说:“太阳之上,寒气主之”(《素问天元纪大论》)由此可见,太阳经的“两经一气”为足经司令。
综上所述,太阳经的生理性质,是本寒而标阳。
“阳者,卫外而为固也”(《素问生气通天论》)。太阳经为人身巨阳,自然肩负卫外之功,若要卫外,则又必具统营卫之力,始能固护人身肌肤之表,而太阳经正具此力,故又云太阳统营卫,主皮毛,为人身藩篱而主表。外邪伤人,多首伤太阳,原因即缘于此。
《伤寒论》是为讨论外寒伤人所致各种病变的专书。外寒为阴邪,最易伤人体之阳;加之外寒伤人,必从表入,故伤寒之为病,多首伤太阳经形成太阳病变。故张仲景云:“伤寒一日,太阳受之”(第4条)且将“太阳病”列于《伤寒论》之首。
太阳既主表,外邪伤人既多首伤太阳。而外邪又有风、寒、暑、湿、燥、火六淫之别,故太阳病中理应包括六淫伤太阳的六大类病证。事实亦复如此,临床确有六淫分别引起的太阳病,为此,张仲景在《伤寒论》中分别载述了除“燥证”以外的风(太阳中风)、寒(太阳伤寒)、暑(太阳中暍)、湿(太阳风湿)、“火”(太阳风温)的太阳病。然因《伤寒论》系专论外寒致病者。故其只详论太阳伤寒与中风,其余三种太阳病只简单列叙或列为附篇,主要用作与太阳伤寒及太阳中风相鉴别。
太阳主证
“太阳之上。寒气主之”,寒气既为太阳经的生理主气。而外寒伤人又多首犯太阳经。故外寒伤人易产生“同气相求”的效应,促使太阳经寒化太过形成太阳经的寒邪,导致太阳伤寒证。由于太阳伤寒证的病因性质与太阳主气之寒气一致,故太阳伤寒证即为太阳之主证。
另外,“风者,百病之始也”(《素问生气通天论》),外寒伤人,多挟风邪,合而为风寒中人;加之仲景当年气候温度甚低,寒邪流行,即使是风邪伤人,亦多为挟寒之风,性属寒风、易形成寒风犯太阳之表的太阳中风证,故太阳中风证亦属太阳主证;水之气即为寒,故太阳寒水(饮)之证,亦为太阳主证。
有鉴于此。本章的太阳主证。包括太阳伤寒、太阳中风及太阳寒水(饮)三类证候。而其它淫邪(包括风温和暑湿等)所致太阳病变则列入太阳变证中讨论。
太阳主证表证
外感风寒之邪伤人、太阳经首当其冲。而太阳经本身亦有表里之分,然则风寒淫邪多先伤太阳之表还是太阳之里呢?从理论和临床事实来看,风寒外淫多先伤太阳之表。
所谓太阳之表,指的是属膀胱的足太阳经脉、属小肠的手太阳经脉、统属于手足太阳经标阳的体表营卫、以及由体表营卫营养和主司的皮毛(有时亦涉及肌肉,)所谓太阳之里,指的是膀胱腑与小肠腑、以及运佈于其中的气血阴阳。
从理论上讲,外感风寒之邪属外淫。伤人必从表入,伤太阳经亦应首伤太阳之表。形成太阳表证,然后邪气才会“随经”(条)入里,传为太阳里证,或循经传至其它经形成它经之证。从临床来看,事实即是如此。
所以,《伤寒论》第一条,即通过列叙太阳风寒表证的共同主症,开始讨论太阳病乃至伤寒病的各种病变,本书亦首列太阳主证中的伤寒表证,以后才逐次展开太阳经的其它证候以及《伤寒论》中的各种病证的讨论。
一、伤寒(表实)
1.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1)
2.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3)
3.脉浮,宜以汗解……()
4.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49)
5.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宜麻*汤。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汤。(51)
6.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汤主之。
麻*汤方:
麻*三两(去节)桂枝三两(去皮)甘草一两(炙)杏仁七十个(去皮尖)。
右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35)
7.凡病,若发汗……明阳自和者,必自愈。(57)
8.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脉但浮者,与麻*汤……(37)
9.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慄,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95)
10.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未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汤主之。(46)
11.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汤主之。(54)
12.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烦燥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令胃气和则愈……(70)
13.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58)
14.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未出者,不可与也,当须识此。勿令误也。(17)
15.太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也,下之为逆……(44)
16.伤寒脉浮,发热无汗,其表不解者,不可与白虎汤……()
17.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其然,以营气不足、血少故也。(50)
18.淋家,不可发汗……(85)
19.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86)
20.衄家,不可发汗……(87)
21.亡血家,不可发汗……(88)
22.咽喉干燥者,不可发汗。(84)
23……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
24.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23)
25.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47)
26.太阳病,欲解时,从已至未上。(9)
27.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8)
28.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发于阳者七日愈……以阳数七……故也。(7)
29.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5)
30.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也。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4)
1.“脉阴阳俱紧”(见上述2所引《伤寒论》原文3条):此处脉阴阳分别指脉沉取和浮取,意即此时紧脉不只现于浮部,即使按至沉部仍然显紧脉。
2.“衄”(见上述11所引《伤寒论》原文54条):此条“衄”指鼻衄,乃因寒闭太阳之表,卫阳被遏渐盛,化为一时性的火热与表寒相争,在热胜寒却之际,可因火热上炎伤及阳络而致鼻衄,且衄后火亦自除,故衄后太阳表寒证可自愈。也正因于此,原文54条的“麻*汤主之”数字应紧接于“不发汗之后”(汉代书籍常有倒置行文法),即在鼻衄之前就当投以麻*汤,否则其病自愈后再服麻*汤,于理于实均不符,更何况麻*汤中的桂枝本身就有辛温动血之虞。
3.“尺中迟”(见上述17所引《伤寒论》原文50条):指寸口脉一息不足四至,且兼尺部无力之象,多属营阴不足之征。
4.“清便”(见上述24所引《伤寒论》原文23条):如厕解大便之意。
5.“欲再经”(见上述27。所引《伤寒论》原文8条):指病变将传经于阳明。
6.“脉若静者”(见上述30所引《伤寒论》原文4条):“脉静”是指脉既不数,且不弹指。若脉略弹指,或脉数,甚至数疾者,即为“脉不静”。若脉弹指明显,甚至鼓指。则脉不仅是“不静”,而应直接写明“脉弹指”或“脉鼓指”。
7.《伤寒论》原文之中,尚有大量有关太阳伤寒表证失治或误治之后变生他证(包括太阳经与他经的兼证,以及其他五经的证候)的条文,不能说与本证无关,但由于一则条文太多,二则变化之后的证候已不属本证或不属单纯的太阳伤寒表证。故此处均舍去未列,此后各证的均仿此例。
患者在患病之前,往往有感受外风外寒的病史,且往往是感受外寒的第一二日即发病。
主症:恶风寒,发热。头痛,骨节疼痛,无汗,脉浮。
或现症:项强、身疼腰痛;不欲食、呕逆;咳喘。或胸满;或初病之日患者暂时未发热而仅恶寒(其实此时量体温多半有发热),半日后或第二日即感到发热而恶寒;脉浮兼紧,或脉浮数。或但浮而不弱;舌质多正红,舌苔一般为薄白苔。
太阳经统营卫而主肌肤,主一身之表。风寒之邪伤人,太阳必首当其冲。而太阳经以寒为本气,即所谓“太阳之上,寒气主之”(《素问天元纪大论》),风寒客邪复从外犯,以寒引寒,内外相引,导致太阳经本气寒化太过,形成太阳表寒,遂成太阳伤寒表证。
寒郁肌肤,卫阳被遏。故“必恶寒”,此为太阳伤寒表证必具之主症。患者虽厚衣覆被亦觉寒冷难忍。
寒邪闭表,营卫被郁。则卫阳必奋起以驱阴寒,以行营气,正邪相争,以致发热。所谓“或未发热”,乃属初起恶寒显著,患者暂时没有感到发热。原因是寒风闭表,卫阳被压抑过甚,一时不得伸张而暂时无法与寒邪剧争所致,其实此时往往会现尺肤热,体温表亦可发现体温已升高,但本证属邪实正盛,寒闭愈甚,则卫阳与之相争也就愈烈,因而,临床常表现为恶寒愈甚,发热愈甚。发热,是机体抵抗疾病的应有现象。
太阳经脉从头下项,挟脊抵腰,行人身之表。寒邪凝闭,太阳经气郁阻,营气亦因之阻滞不行,不通则痛,故见“头痛”、“项强”、“身体疼痛”、“骨节疼痛”、“腰痛”;且因寒性收引凝敛,其疼痛的特点是多为紧束牵强感。
卫气闭遏,毛窍则阖而不开,故身虽有发热却无汗,甚至“不能得小汗出”(23条)。寒邪在表,卫气起而抗争于表,其脉当浮;紧脉之形成,缘于寒邪外束有力。卫气与之抗争,而现左右弹指有力之象;症现发热,则可脉数,可表现为脉浮紧而躁动,当属躁动弹指之象。本证正气尚实、故脉必不弱。
太阳主卫气、主皮毛。肺亦主卫气、主皮毛。肺司呼吸,寒邪闭表遏卫,既可使太阳经气失常,亦可致肺气失宣,进而壅阻失降。太阳经病变与肺之病变相互干扰也就不足为怪了,故太阳表寒证亦可见咳喘,甚至兼现轻度胸满。呕逆是因表寒闭阻肌肤、而肌肉又为胃所主,肌表之气被闭可间接影响胃气不舒,失去正常受纳顺降之功。故可致不欲食而呕逆。
综上所述。本证属太阳主证表证,伤寒表实之。
1.诊断主要依据是恶寒发热同现、脉浮、头痛、项强、无汗,
2.确诊依据:
(1)凡临床表现符合上述“诊断主要依据”者。即可确诊为本证。
(2)若发病的第一日,患者只觉恶寒而未觉发热,因第二日必发热故可视同发热恶寒同现;若无明显项强,只须具备身疼腰痛、骨节疼,亦可诊断本证;若偶微出汗,旋即汗收
,即属汗出不彻,亦属寒闭太阳之表;同时,“阳明少阳证不见者”(第5条)亦可助太阳表寒证的确诊。
3.鉴别诊断要点:
(1)与太阳中风(表虚)证鉴别,本证无汗,中风证时自汗;本证脉不虚,不弱,不软,甚至脉紧,而中风证常“脉缓”,且《伤寒论》中的太阳中风桂枝汤证的所谓的“缓者”(第2条),有脉软之意。
(2)与太阳风温表证鉴别。本证恶寒无汗,而风温表证多汗出不恶寒(即使初起微恶风也会很快自行消失);本证多无口渴,而风温表证多口渴。
(3)与太阳风湿表证鉴别。本证多为身紧痛而不重,风湿表证多为身酸疼而重。
(4)与少阴伤寒表证鉴别。本证脉常浮而不沉,少阴伤寒表证脉必沉。
1.治法:辛温发表取微汗
2.方药:麻*汤
麻*10g桂枝6g炙甘草3g杏仁10g
用水适量,服一剂后若汗不出,当日可继服一剂。关于《伤寒论》中有关麻*先煎去上沫,以及麻*煎药时间较长的问题,本书作者不懂,不敢妄加评判。
3.宜忌
(1)服药后的注意点:药后避风,静卧温覆取微汗。饮食宜清淡,忌食生冷、荤油厚腻、奶酪、腐败恶臭之类食品。
(2)凡阴血亏虚、阳虚之体者,如淋家(湿热伤阴小便淋疼者)、疮家(身生疮*久而伤血)、衄家(营血虚而有热所致的常衄血者)、亡血家、阴虚内热之体而现咽喉干燥者、以及营虚血少而现脉尺中迟者等,即使兼有太阳表证。皆禁用麻*汤辛温峻汗发表,以免更伤阴血和阳气而变生他证。
(3)太阳病,八九日不解,风寒闭表,无汗恶寒、发热、脉浮紧仍具,仍当服麻*汤发其汗。
(4)本证禁用桂枝汤。因本证属风寒闭表,而桂枝汤不具宣发之力,不足以去寒闭;同时本证属表实,卫阳振奋,而桂枝汤中桂、姜、枣、草合用以助卫阳,略具补性,故服之易助阳化热。以致热盛而寒未除,症状出现寒热反剧,甚至衄血咽肿等等。变成坏病。
(5)本证不可用下法,因下法逆宣发之机。可造成邪气内陷病情加重的恶果。
(6)禁白虎汤。忌寒凉清热(如板兰根)。寒凉之品善清里热,若误用于表寒证,一则损伤卫阳而伤正;二则助寒闭表,常使病程迁延。
(7)禁冰敷、冷敷、酒精擦浴。本证虽常有高热一证,但不宜用冰敷等物理降温法。理由是:本证为风寒闭表之证,且多为感受外寒所致,若用冰敷等法治疗,是以寒治寒,助邪闭表。从临床事实来看,无论是何种疾病,当其处于风寒闭遏太阳之表的阶段,若采用此种物理降温法,虽有部分患者在阳气尚盛的基础上侥幸渐愈,但就多数患者而言,其后果轻则促发热难退,延长病程;重则促邪内陷,变生他病;甚至有的老人或小儿,因用此种疗法造成多种严重合併症。
1.本证邪实正盛,邪浅在表,只要服药如法。每可一剂知,二剂已。
2.临床上,亦有部分患者服药后,会出现一时性的烦热欲去衣被的现象,且往往伴随热多寒少,体温升高(甚至超过40℃),这是正邪相搏,卫阳借药力欲一鼓驱散风寒的正常现象,继则汗出寒除,热减而向愈。这与张仲景在条中所说的“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解”是一个道理。此时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仍须让患者温覆以取汗;第二,不能将一时性的体温的升高看成病情加重,更不能用冰敷、酒精擦浴、抗炎退热等方法,否则可反复高热(体质好者)戏渐转低热难退(体质稍差者)终致病程迁延。
3.在临床上。因寒邪闭表进而闭肺引起咳喘的患者,在服麻*汤等辛温剂后,在一两天内可出现咳反频繁的转归。只需闻其咳声由紧而松,痰易咳出,则属病情趋好,咳必渐平,因咳为身体欲使肺气宣畅的反应点,麻*宣肺助身体之力可促其咳畅。
4.此证患者大多在近中午时刻体温开始明显升高,因“巳(9时)至未上(13时)”是太阳经经气旺时,此时营卫之气亦旺于体表而与寒邪相搏较剧,故恶寒、发热等症均较显著。若正能胜邪,也往往是在此段时间内,继症状高峰之后随即汗出寒除热减乃至痊愈,所以《伤寒论》中9条云:“太阳病,欲解时,从已至未上,”另外,也正因此时正邪相搏较剧,若正气尚不能一鼓而胜邪,则症状反而更为显著,故又可出现病得经气旺时而反剧的现象,表现在太阳表证方面,则中午前后开始高热伴随恶寒身痛加剧。
5.临床上有些体质不虚的患者,如不传经,虽不治疗,亦可六、七日自愈,若未愈,可针阳明经足三里穴,使邪不传里即可向愈。
6.太阳伤寒表证,虽恶寒发热均较甚。若脉静。加之第二第三日阳明少阳证未见者,为邪不传里;若出现颇欲吐、或烦躁,脉数急而不静者,是邪欲传里。
7.临床上每有因用寒凉药、化学解热剂或冰敷之法强行退热。以致热暂退而恶寒不除者,则发热必再起,若热暂退而脉不静者。其后亦必发热。
8.太阳病多日不解而“嗜卧”者。可有如下几种转归:
(1)若脉由浮而有力变为浮细弱而不躁动,且安然嗜卧。是外邪已解除,正邪同退的现象,可以不必服药,只须糜粥自养而愈。
(2)若脉浮细弦而嗜卧,且胸满胁痛,默默而“嗜卧”者,为病已传至少阳,当与小柴胡汤。这正如《伤寒论》37条所云:“太阳病十日已去,脉浮细而嗜卧……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
(3)若脉但浮而不细弱。仍恶寒发热无汗,在发热较高之时,也往往嗜卧,虽历时达十日。仍可用麻*汤以发其汗。
9.此证服麻*汤后寒除热退,却“大汗出,胃中干,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70条)者,为汗多伤津时不能自复,可少少与饮之,令胃气和则愈。
10.此证得之一,二日,或延至数日而未传经,出现自鼻衄者,多能寒除热退而自愈;此证服麻*汤后亦可现鼻衄,衄后亦多能向愈,此乃因患者素体阳气偏盛,阳胜寒却之际可出现一过性热象,加之汗血同源。故“衄乃解”(46条)。
11.若此证失治。或经误治后。可传变为他经之病,亦可兼他经为病,具体内容有待后面章节论述。
麻*汤临床加减运用如三拗汤(麻*、杏仁、炙甘草),麻*加术汤(小剂量麻*汤加白术)等,可参考其它方剂书与《金匮要略》。
姚老在为研究生讲授本证时,曾提出“太阳伤寒表证的确诊依据为:第一,发热恶寒同现;第二,无汗;第三,脉浮;第四,头痛、项强、身痛、骨节疼痛。临床上,患者的现症只须符合前三条,同时出现第四条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症状者,即可确诊为本证。”
我们的理解是。姚老这是在作一种探索和尝试,试图找出一种辨证诊断的方法和规范形式,由于姚老在此后各证的诊断中,并未坚持此种形式。所以我们在整理时未将此段话收进之中。而只在此项中列叙、以供同道了解姚老的学术思想时作参考。
我们在项中所阐述的本证诊断依据,是根据姚老在论述本证与后述各证时,以及姚老的其他论著和临床诊疗时的观点,综合写成的,也是力求符合姚老本意的。